提问:
刘欣
分类:加拿大留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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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D学位的意思是法律博士,是Juris Doctor或Doctor of Jurisprudence的缩写,类似学位LL. M(法律硕士)。
JD在20世纪六十年代以前曾经称为LL. B,其拉丁原文是Legum Baccalaureus,意为Bachelor of Law,任何人都必须获得四年制学士学位之后才可以攻读。后来因为法律职业在美国愈发的专业化和精细化,从事律师职业的要求变得极其苛刻,甚至可以与从事医生职业相提并论,JD(Juris Doctor)学位这一名称最终产生,以表明法律教育的苛刻和严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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