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问:
冯程
分类:加拿大留学
优质回答
JD(Juris Doctor)是存在于美国,加拿大,澳洲的一类专业的法律课程,该课程实际上不是博士的课程,从历史上看美国法学院的学位主要是LLB( Bachelor of Law),自20世纪60年代起,参照医学院的传统法学院开始以JD学位取代法学学术LLB。
在美国读完大学本科的学生如果想要就读JD课程需要通过美国“法学院入学考试” LSAT( 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)。JD课程的学习一般主要是三年的课程学习,学生通过JD课程的学习后可以考取美国的律师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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