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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香港当律师条件

提问: 刘岸殊 分类:出国留学

优质回答

刘岸殊

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分为事务律师和大律师。

实际上两者并无高低之别,只是执业范围不同而已。香港大学是有“普通法深造文凭课程(Postgraduate Diploma in Common Law)”的,是专为内地赴港进修的人员开设的,然后读“法律专业证书课程”(一年),取得法律专业证书后,愿意成为事务律师(solicitor)者必须先完成两年见习律师的工作。愿意成为讼务律师(barrister,即大律师)者必须完成一年学徒的工作,才能成为具有完全资格的执业大律师。内地人员赴港从事法律工作要经过普通法的培训,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有专门的内地法律工作人员普通法训练计划。已在英国取得大律师或律师资格的,也可在香港申请执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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