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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公共关系学被美国学者称为第四权利

提问: 留美学子 分类:精选问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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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美学子

第四权又名第四权力,是指在“行政权、立法权、司法权”之外的第四种政治权力。

事实上,即便是欧美先进国家,也没有具体的宪法、法律、规令来解释、设立第四权,第四权是约定成俗(en:defacto)、自然而然形成的,第四权所指的即是媒体、公众视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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