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问:
冯程
分类:出国留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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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佛法学院创立于1817年,虽然比大学部(Harvard College)建校(一六三六)晚几近两百年,仍是美国最古老的法学院。
传承着常春藤盟校的盛名,哈佛大学前后曾经栽培过八任美国总统,逾四十位教授或校友曾获诺贝尔奖,大学部及法学院向来皆列全美排行前三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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